食牌要怎樣申請?

香港食物業牌照申請簡介

在香港經營任何與食物相關的業務(例如餐廳、小食店、食品製造廠等),都需要向食物環境衞生署(FEHD)申請相關的食物業牌照

選擇一個舖位時會有幾種情況

1,現有租客已有合適牌照,可以嘗試達成協議,購買原有牌照轉讓,能夠節省申請時間,不改動結構下即可開始營業。

2,現有租客有牌照,但不符合之後的營業要求,可向牌照顧問查詢,申請額外的牌照所需時間是否更繁複,因為舊有牌照可以按照以前條例經營,有機會能夠提供便利。

3,原址沒有牌照,可以評估過往是否有申請過食牌,以及有沒有違例建築,究竟租金成本、位置和裝修成本,能否達成平衡,是對老闆一大考驗。

我們大部分客戶都會透過顧問申請,能夠節省大量時間,而且在餐廳的設計和裝修過程,都需要一個熟習的顧問來給予專業意見,否則在完成裝修後才發現不符合條例,將會牽涉大量時間和金錢成本,但若能夠掌握基本知識,能夠係選擇地點及舖位時,已經能夠有足夠知識,判斷是否適合營運餐廳。


一、食物業牌照的種類

根據不同的業務性質,香港的食物業牌照分為以下幾種主要類型:

牌照名稱適用範疇相關文件/表格
食肆牌照(大牌)提供堂食服務的餐廳、酒樓食物業牌照申請書
小食食肆牌照(細牌)售賣小食、飲料的場所小食食肆申請指南
食品製造廠牌照食品加工、糕點、麵包等食品製作場所食品製造廠牌照申請書
凍房牌照冷藏或冷凍食品儲存設施凍房牌照申請指引
工廠食堂牌照工廠內為工人提供膳食的食堂工廠食堂牌照申請書
新鮮糧食店牌照售賣鮮肉、鮮魚、蔬菜等未加工食品新鮮糧食店牌照申請指引
冰凍甜點製造廠牌照製造雪糕、冰淇淋等冰凍甜點的工廠冰凍甜點牌照申請書
奶品廠牌照製造牛奶及奶製品的場所奶品廠牌照申請書
燒味及鹵味店牌照售賣燒味及鹵味食品的場所燒味及鹵味店牌照申請書
綜合食物店牌照同時售賣熟食、小食及包裝食品的綜合商店綜合食物店牌照申請指引
受限制食物售賣許可證售賣壽司、生蠔等受限制食品受限制食物許可證申請書
臨時食物製造廠牌照臨時性食品製造場所臨時食品製造廠申請書
酒牌販賣酒精飲品所需牌照

如果你是日式餐廳,你將會需要大牌+壽司許可證;如果是賣Gelato的外賣店,同時會負責生產,要細牌+冰凍甜點製造廠牌照。十分建議在選舖階段,與顧問溝通清楚,究竟會販售、製作哪裡食品,以評估申請的食牌是否符合。


二、申請食物業牌照的基本要求

申請食物業牌照前,申請人需確保其經營場所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 法律合規性
    • 經營場所必須符合香港的建築物條例、消防條例及其他法定要求。
    • 經營者需確保租賃合約或業權文件允許該地點作為食物業用途。
  2. 設施要求
    • 營業場所需設有適當的廚房、食物處理區及排水系統。
    • 須配備良好的通風、清潔及防蟲設施。
  3. 衛生標準
    • 食物處理和儲存設施需符合衛生標準,避免交叉污染。
    • 若設有魚缸,需安裝符合規定的水過濾和消毒設備。
  4. 消防安全
    • 需安裝滅火器、火警系統及其他消防設施,並確保逃生通道暢通。

三、申請流程

申請食物業牌照的流程主要分為以下步驟:

1. 選址及初步準備

  • 選擇適合的地點
    申請人需確保地點符合政府租契條款和相關用途規定。若不確定地點是否符合要求,可向地政總署或相關部門查詢。
  • 製備設計圖則
    根據《製備申請食物業牌照所需的建議設計圖則指南》,申請人需繪製詳細的設計圖,並標明廚房、座位區、衛生設施等布局。

2. 提交申請

  • 填妥「食物業牌照申請書」,並連同以下文件提交至食肆牌照簽發辦事處:
    • 地點的租賃合同或業權證明
    • 場所設計圖則
    • 符合政府租契條款聲明書
    • 符合規定證明書(第一類及第二類規定)。
  • 申請人可選擇親自遞交、郵寄或使用網上平台提交申請。

3. 初步審核及現場檢查

  • 初步審核
    食環署會檢查申請文件是否齊全,並通知申請人補交缺少的資料。
  • 現場檢查
    食環署會聯同消防處和屋宇署進行現場視察,檢查營業場所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和安全標準。

4. 發出暫准牌照

  • 若申請場所基本符合規定,但有部分條件尚未完全達成,食環署可發出有效期為 6 個月的暫准牌照,允許申請人開業,同時完成餘下的整改。

5. 發出正式牌照

  • 當申請人完成所有條件並通過最終檢查後,食環署將發出正式牌照,該牌照通常需每年續期。

四、申請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1. 專業核證制度
    • 申請人可選擇透過「專業核證制度」加快申請進程。此制度允許專業人士(如建築師或工程師)核證場所符合相關要求,從而縮短審批時間。
  2. 費用
    • 申請人需支付申請費用,具體金額取決於牌照類別及場所大小。以食肆牌照為例,小食食肆的年費會低於大型餐廳。
  3. 轉讓及續牌
    • 已取得牌照的經營者若需轉讓或續牌,需提前向食環署提交相關申請。
    • 很多時候原有舖位已申請食牌,頂讓可接受舊食牌,否則需要上一手取消食牌後才能申請,有必要時需入紙申請要求取消舖位上一手食牌,才能申請新食牌。
  4. 違例建築工程
    • 經營場所內不得存在任何違例建築工程,否則可能影響申請進度或導致牌照無法批出。
    • 香港不少舖位有違例建築,可與業主談判,若協助處理能提供多少免租期。
  5. 露天座位申請
    • 若食肆需設置露天座位,需另行向食環署及地政總署提交申請,並遵守相關土地使用權的規定。

五、值得留意嘅食牌知識

  1. 廚房面積有一定限制
    • 大牌和細牌限制不同,由必須佔總面積10%-25%都有,根據總樓面面積而定,詳細請參考食牌
  2. 暫准牌照與正式牌照有何區別?
    • 暫准牌照允許申請人在部分條件尚未達成的情況下營業,但需在有效期內完成所有整改以獲得正式牌照。
  3. 是否可以網上申請?
    • 是的,部分牌照可透過食環署的網上平台提交申請,方便快捷。
  4. 未持牌經營的後果?
    • 未持牌經營屬違法行為,可能面臨罰款、停業甚至刑事起訴。

六、結語

申請食物業牌照是一個需要細心準備和遵守法規的過程。申請人需確保經營場所符合政府的建築、消防及衛生條例,並按流程提交所需文件。如果在申請過程中遇到困難,可參考食環署網站提供的相關指引及小冊子,或直接聯絡食環署尋求協助。

透過妥善規劃和準備,申請人可以更順利地獲得食物業牌照,合法經營業務,為顧客提供安全可靠的飲食服務。